2013年5月23日 星期四

《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》


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 (廖國棟)
經濟部對審查本院委員廖國棟等24人擬具「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」案口頭報告

[2013.05.22]
醫材定義放寬 103廠商受惠
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(22)日初審通過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,放寬高風險醫材定義,納入第三等級或經臨床試驗核准的第二等級醫材。經濟部估計,此次完成修法,約103家醫材業者可望受惠。

台聯黨立委許忠信在審查時反對擴大新藥定義。他說,新藥定義擴大將造成國家財政負擔擴大,就如同威而剛本來是用在降血壓,不過後來發現用在其他用途效果很好,就變成新藥,但在A與B用途轉換,並沒有具備高度研發含量,也會讓獎勵資源被浪費。

有媒導報導,新藥定義放寬後,健保局憂心增加百億元「錢坑」,此報導引起提案人廖國棟的不滿,質疑該報導偏離事實,生技新藥條例與健保核價是兩碼事。

[2013.05.22]
生技修法 新隱形眼鏡納獎勵
廖國棟原提案內容擬將新藥定義適度放寬,他表示,因藥事法施行細則已放寬,只是配合修正。
不過,國民黨籍立委徐少萍認為對新藥定義太過寬鬆,擔心影響全民健康保險給付;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許忠信也說,新藥定義變寬,未來獎勵新藥研發會增加財政負擔。


[2013.05.23]
生技草案 擬放寬新藥及醫材獎勵標準
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「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」,大幅放寬新藥及醫材獎勵標準,將適用該法租稅優惠的高風險醫療器材,由須屬植入或置入人體的第三等級醫材,放寬到經臨床試驗核准的第二等級醫材。不少立委認為草案獎勵浮濫,動機不單純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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